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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厂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
- 2020-07-10-

工厂保安人员的职责

1、保护工厂和员工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,维护工厂的正常秩序。

2、保护工厂内刑事、治安案件或灾难现场,维护现场秩序。

3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并移交给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。

4、做好防火、、防盗、、防损坏、、防安全、、防灾和防事故等工作。

两名安全人员的权限

1、对于刑事案件和其他现行犯罪分子,有权逮捕并向公安机关自首。

2、对于工厂发生的刑事案件、公安案件,他们有权保护现场,保护证据,维护现场秩序,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,但他们没有能力进行现场调查。

3、根据工厂的规章制度,劝阻或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工厂、车辆。

4、按要求对进出工厂的人员、装载、的车辆和物品进行验证和检查,但无权亲自检查。

5、在工厂进行安全检查,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。

6、如果罪犯拒绝停止,甚至以攻击、进行报复,他可以采取正当防卫,但不得涉及无辜者或不当防卫。

7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、监视讯问,并向当地公安局或有关部门报告处理。

8、劝阻、,制止和批评那些违反工厂规章制度的人。

9、停止工厂中的非法和犯罪活动。

10、犯罪嫌疑人可以被监控并向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。但是没有权利调查、,拘留、和搜查。

11、监督进出工厂的员工佩戴出厂合格证。

安全人员禁止的三种行为

1、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。

2、非法剥夺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。

3、罚款或没收财产。

4、没收他人文件或财产的行为。

5、虐待性攻击或教唆攻击。

6、未经许可向他人提供安全服务的行为。

7、处理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。

8、违反工厂规章制度的其他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