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保安工作的实施
(一)学校保安服务内容;
1、保安人员通过对特定区域、区域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、警戒,保护安全。
2 .通过巡逻,使不法者颤抖,防止不法行为。
3、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,有违法犯罪嫌疑的,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。
4 .对发生的不法行为,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制止,并将不法行为者立即移交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处理。
5、检查、发现、报告,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。 防止火灾、爆炸等事故和强盗、盗窃等不法行为。
6、在巡逻过程中,对自各儿发生的不法侵害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,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现场。
(二)学校保安服务操作规程;
1、步行巡逻
步行巡逻是保安人员实施巡逻勤务的基本形式,主要有单行巡逻、往返巡逻、交叉巡逻和循环巡逻。 必须根据时间、气候、地形等具体情况化学基实施。
步行巡逻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的巡逻人员之间,必须确保目视联络和相互鼎力相助的距离,夜间巡逻可以按照约定的方法制作联络信号。 保安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、严密监测。 根据需要,采用护理、随访等方法,收敛于视线之中。 根据需要向可疑者提问,并立即交给学校和校园的民警处理。 夜间巡逻时,要提高警惕,保护自各儿安全。 2、紧急事态的处理
实施中有不法行为的,应当及时向校园民警和学校(幼儿园)报告,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制止,将不法行为者交给公安机关。 必须防止中途加害、自杀、逃跑。 发生火灾、爆炸等事故时,必须立即通报,迅速通知校园的民间警察和学校(幼儿园),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。 必须积极协助云同步救助受伤者,做好现场保护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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